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王少君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一方有外遇离婚时另一方能要求赔偿吗?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12-31 12:22)     点击:738

  

  因为一方有外遇而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但是要求赔偿的前提是需要无过错一方有充分的证据能够举证确实有第三者的存在。一方有外遇导致离婚的,主要涉及的是精神损害赔偿,具体可以参照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王少君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公司法务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王少君律师,王少君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王少君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99510731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王少君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银川律师 | 银川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王少君律师主页,您是第15609位访客